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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形成“9+1”编制体系 关乎每个中小学

时间:2017-11-30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11月30日,长春市教育局与市规划设计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启动了《长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编制工作。

  教育发展,规划先行。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长春市关于共同开展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的要求,统筹谋划面向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阶段的长春教育设施总体布局。为落实国家、省市对教育规划的有关要求,统筹长春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结合城市人口变化和户籍改革制度,破解城镇发展与教育网点建设不匹配的突出问题,经长春市政府审批同意,市教育局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了《长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工作。在履行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后,由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并承担该《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本次规划修编是全体系的教育设施规划,在现有《长春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为教育未来发展提供空间和资源的保障。规划的编制范围由中心城区扩大至整个长春市规划区,规划范围增加了近16倍。规划期限则由2020年延至2035年,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保持一致。

  本次规划将形成“9+1”编制体系,“9”是指包括中小学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研究报告等9个子项目,“1”是指形成1个教育规划数据平台。在今年年底完成《中小学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研究报告》。明年完成我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高中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专题研究》、《职业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专题研究》、《高等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专题研究》、《特殊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专题研究》、《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布局规划专题研究》、《民族教育资源专题研究报告》和教育规划数据信息平台。

  本次规划首次将城区农村地区纳入规划范畴;首次对县市规划工作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县市启动中小学专项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三县市同步启动中小学专项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对农村义务教育资源进行摸底调研工作。

  本次规划的制定,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各级各类教育贯通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东北亚区域性教育中心,增强春城百姓教育获得感的迫切要求。对长春教育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本次规划将统筹解决农村教育设施信息空白问题,乡镇村教育资源一并规划,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解决城市建设进程加快与原有专项规划滞后问题,实现城区、开发区教育协调发展;统筹解决就近入学原则下生源规模合理调整问题,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新政背景下科学预测教育需求总量问题,实现教育优先发展。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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