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30日,长春市政府召开全市 “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20个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部分“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试点单位代表参会。
会上,长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工商局局长张洪彬宣读了《长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南关区、朝阳区作为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最后,长春市副市长吕锋就“放心消费在长春”的全面开展作重要讲话。
记者了解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是长春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精神和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相关要求的具体措施。
吕锋副市长指出,此次会议代表着长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正式建立,正式拉开“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的序幕。做好“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活动,首要任务是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环境多元共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目标、协同推进、强化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商品与服务来开展创建,努力形成市场引导、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安全过滤网”,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链”。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机制,不断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着力培育和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商圈、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使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把长春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据介绍,联席会议由长春市工商局、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药监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市消协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吉网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