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长春市基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省内部分高校及省外高校吉林籍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基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现场报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录用计划:
2018年长春市乡镇、街道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基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114名(具体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发布)。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年龄截止到发布报名公告时间)。
6.2018年应届毕业的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吉林省以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本款条件应同时具备)。
7.必须经所在院校推荐。
8.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9.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定于12月6日全天,在长春市人才市场(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29号)组织基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为:
上午:8: 30—11:30;
下午:13:00—16:30。
报名流程:
选调生现场报名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报名人员查看报名岗位,在《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上填报“岗位志愿”及对应“代码”。考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2.报名考生持《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处”现场报名。
3.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持《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到“登记处”盖章。
4.资格复审通过后,到“备案处”备案、缴费,将《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留存备案处,本人留存一份《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
考生现场报名携带材料:
省内高校考生需要携带《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党委章)、学生证、身份证,并上交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95元。
省外高校考生需要携带《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党委章)、户口簿原件、学生证、身份证,并上交户口簿第一页及报考人复印件及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报名费95元。
吉林省以外吉林籍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登录“长春组工网”www.cczg.gov.cn下载《2018年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人选推荐表》。
联系部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联系电话:0431-88776158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