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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人”转岗为“护林人” 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时间:2017-12-14

  近日,吉林省所有市县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部完成批复并正式印发,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吉林省现有338个国有林场,其中事业性质林场157个,企业性质林场181个,职工总数68638人。国有林场管护着全省31.2%的林地,这些林地的森林蓄积占全省的28%,是吉林省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吉林省国有林场累计完成荒山造林近千万亩,生产木材近亿立方米,每年对粮食增产贡献率百亿斤以上,年创造生态价值两千亿元以上。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受外部环境和内部体制机制影响,国有林场逐步陷入了“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业不企业”的尴尬境地,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森林质量下降、职工收入偏低、社保欠费较多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201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3月,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有林场改革的大幕开启。

  三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系统谋划。省发改、林业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顶层设计和组织操作改革。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落实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稳步前行,积厚成势。

  目前,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整体态势平稳有序,进展顺利,改革成效凸显。管理体制得以理顺,西部地区的18个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林场全部划归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前郭王府林场顺利划归属地管理。明确了公益性定位,从方案看,改革后的89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职工民生极大改善, 2016年全省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2.49万元,较2015年的1.52万元增长了6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73%和75.3%,较改革前提高8%和10.3%。资源保护初见成效,通过停伐,年均减少森林资源消耗93万立方米,“伐木人”转岗为“护林人”,管护力度明显加强,毁林盗伐案件大幅减少,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已成为社会和广大林场职工的普遍共识。林区和谐稳定,无大规模上访事件发生,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翻过一山又一岭,将继续砥砺前行!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 通讯员 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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