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长春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2月14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据了解,长春交警开展的冬季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将重点加强治理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乱停车、乱变道、遇车辆排队不依次等候(外挂)等严重扰乱冬季行车秩序、危及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长春交警统计,从12月14日至17日开展冬季交通秩序整治4天来,共查处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113件,在被查处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中最多,占总数的9%。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道路交通标线,并确保安全距离。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就是大家平时常说的随意变更车道、乱变道。一些驾驶员有缝就上、有空就钻的频繁变道、加塞行为,已成为“最令人反感交通陋习之一”。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在冬季,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埋下了安全的隐患。随意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等行为,并不代表驾驶技术的高超,而是其他人采取了避让措施,而即使别人不采取避让措施而造成事故,也属于变更车道人的全责。
长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安全变更车道,驾驶人需谨慎。首先要观察车辆前后方、左右车道的交通路况,注意预判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在不妨碍车道内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确认足够的安全距离,平稳转向,驶向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灯。在城市道路行驶过程中,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是每一个驾驶人必备的素养,其最重要的是保证安全,不仅要保证他人的安全,更要保证自身的安全。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