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2月18日20时左右,长春交警朝阳大队民警在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正在路口北侧等红灯的白色帝豪越野车没有悬挂号牌。面对民警的询问,这辆越野车的驾驶员称自己有临时牌照,但是却没有按照规定放在车辆前风挡玻璃的右上侧,而是放在了仪表盘上。
民警对驾驶员拿出来的临时号牌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效期截止到12月13日,已经超期5天。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名驾驶员被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同时,民警在与这名驾驶员的交流中,闻到了一丝酒气,而且看到他的眼睛还有些发红,怀疑他可能是酒后驾车,于是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他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他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30毫克。因为饮酒驾车,他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吊扣6个月的处罚。这名驾驶员对这个结果没有异议,他承认自己之前喝了一瓶啤酒,对于自己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后悔,连称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侥幸心理了。
执勤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并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临时车牌过期后不得上路使用,如果车辆没有正式登记上牌,继续使用过期的临时车牌,其性质等同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长春交警提示,目前长春市核发的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天,驾驶员一定要注意临时牌照上标记的截止期限,切勿携带逾期临时牌照上路。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