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时间:2017-12-22
12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春召开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成绩经验,表扬鼓励先进,科学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要求,对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兵,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晓丹出席会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成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会议对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4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长春中院等5个法院分别从抓好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等方面作了经验交流。 寇昉院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分析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并就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发展作了全面部署。他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防范纠正冤错案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在提升政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5407件,审结7406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87442人。 寇昉院长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用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实现刑事审判工作新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寇昉院长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纵深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牢固树立改革思维,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同时推进相关的侧应性和保障性配套改革,积极解决推进改革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高刑事审判质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决防范纠正冤错案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大力加强刑事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培养优良司法作风,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 刘伟副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全省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破解改革难题,取得显著成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职能,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政法部门实施改革提供有力支持。各政法部门要切实强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物质保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确保改革蹄疾步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成林常务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对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面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要切实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死刑案件审判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加强形势审判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组就全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审监庭庭长,省法院刑庭、审监庭的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了会议。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