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2月19日22时,飞跃路与支农大街交会处,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开区大队民警正在逐车排查驾驶员是否有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一辆车牌号为吉JU64**的吉利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驶来。这辆轿车准备沿着辅助车道右转弯,虽然看到路口执勤的交警示意停车,但是却没有停车的意思,直到民警站到了车前,才不得不停了下来。
民警示意驾驶员降下车窗接受排查,结果驾驶员却只把车窗打开一条缝儿。民警多次劝说,驾驶员始终就是不配合。就在民警继续劝说的时候,这名驾驶员竟启动车辆,顶着站在车前的民警行驶了两三米的距离,然后突然向后倒车,结果撞在后面一辆排队准备接受排查的小型轿车上。
直到这时,吉利轿车驾驶员才把车停了下来,但还是拒不下车,与他一同坐在车里的还有一名女子。几名民警围住这辆车,对驾驶员连续教育劝说了20多分钟后,他才同意下车,被民警带回大队调查处理。
这名驾驶员的驾驶证显示,他叫田某斌,今年42岁。他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当民警准备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时,他又不配合起来,前后吹了30多次才终于检测成功,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05毫克,涉嫌醉酒驾车。
田某斌称,当天他陪妻子回娘家,晚饭时自己跟老丈人喝了不少酒。饭后,他开车和妻子一起回家,虽然明知道他是酒后驾车,但是妻子也没有阻拦。
随后,民警带着田某斌前往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如果检测结果确认他为醉酒驾车,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长春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