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全省交警部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中,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获30名酒驾者,其中饮酒驾车19人,醉酒驾车11人。
当日21时26分,汽开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东风大街与奔驰路交会处执勤时,查获一辆套牌车。民警正在指挥赶到的拖车对套牌车进行拖拽时,一辆车牌号为吉A1129H的捷达轿车从后方驶来,一下子撞到了警车上。捷达轿车驾驶员下车后,民警就闻到了很浓的酒味儿。但是这名驾驶员就是不承认自己喝酒了,说什么也不配合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最后,民警将其带到附近的医院,强制进行抽血检测。抽完血后,这名驾驶员的态度有所好转,终于配合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44毫克,涉嫌醉酒驾车。等他的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确认为醉酒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会面临拘役1至6个月,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22时03分,新民大街与同光路交会处,朝阳区交警大队的一组民警正在这里逐车例行检查是否有驾驶员酒后驾车。这时,一辆吉AW877X号小型轿车沿着同光路由东向西驶来。在距离路口几十米远的地方,这辆轿车的驾驶员看到前方正在检查车辆的交警,立即右转弯驶上人行步道,然后快速倒车,准备掉头逃跑。整个过程中,这辆车在地面上留下了两条刹车痕迹。见到这个情况,几名民警迅速跑向这辆车,示意驾驶员停车熄火,接受检查。刚拉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驾驶员身上散发出的浓重酒气。这名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显示,他叫王鹏飞,今年26岁。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他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2毫克,属于饮酒驾车。王鹏飞称,他刚和朋友一起吃晚饭,席间自己喝了4瓶啤酒。由于朋友家就在附近住,所以想把朋友送到家后,再找代驾。对于看到交警就倒车逃跑的情况,他辩解称车不是自己的,不熟悉档位,弄错了倒挡。但是民警一查行驶证,上面登记的车主就是他自己。在证据面前,让他前面的一番说辞不攻自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王鹏飞因饮酒驾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吊扣6个月的处罚。
根据往年工作经验,元旦前后是酒驾、醉驾、毒驾的高发时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结合辖区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统一行动当晚,长春交警(含外县市)共出动警力782人,警车317台,查获30名酒驾者,其中饮酒驾车19人、醉酒驾车11人。打击酒后驾车一直以来都是长春交警的一项常态工作,为了确保广大市民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近期交警每天都会把更多的警力部署在市区主要街路、酒店饭店、KTV、娱乐场所等周边街路,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管理。对于查获的酒驾者,将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