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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2-30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部分党员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须受到严肃处理。现将近期梅河口市纪委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一座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科员、乡建助理鲍吉伟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6日上午,一座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科员、乡建助理鲍吉伟利用职权,在其家中为儿子鲍某操办升学宴,收受20名村民礼金合计2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鲍吉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杏岭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孙凤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中秋节假日)期间,杏岭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孙凤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外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孙凤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原站长胡景玉违规发放出车补助款问题。2013年1月和2015年5月,胡景玉在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期间,违规给时任副站长闵海明、罗立丽发放出车补助款合计10800元,闵海明、罗立丽分别违规领取出车补助7200元、3600元。胡景玉、闵海明、罗立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林木良种繁育场原场长陈凤祥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4年,陈凤祥在任市林木良种繁育场场长期间,虚做中国石油公司加油票据合计15100元,用于给该场职工发放节日福利支出。陈凤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一座营镇南大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国洪伟违规操办妹妹结婚宴问题。2017年8月31日,一座营镇南大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国洪伟违规为其妹妹操办婚宴,收受村干部、村民礼金276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国洪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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