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民政部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如》要求,省民政厅迅速对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加大救助帮扶力度 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责任、精心安排,广泛开展节日走访慰问、专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要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及困难职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要落实《吉林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吉民办字〔2017〕3号)要求,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要加强主动发现,开展辖区内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边远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面准确掌握困难群众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救急难”机制和“一事一议”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难,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两节”期间,对特殊困难且符合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方式予以救助。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相关福利机构要根据服务对象实际生活情况及服务需求做好节日安排。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救助保护机制,及时帮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街面救助巡查,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及时救助临时陷入困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挨饿、不受冻,及时返乡。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节
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明确救助项目和标准,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要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将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到位。特别要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对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解困。对未完成倒损民房重建的受灾群众,要通过提供临时安置住房或给予越冬安置补助资金租房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密切关注低温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会商研判,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部署要求,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救灾装备、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发生重大灾情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提前转移处于危房、危险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可能受到灾害影响威胁的群众,迅速启用避灾场所,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发放,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要加大“两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力度。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部队官兵、老复员军人、军烈属、军休干部等活动,尤其要加大烈士遗属家庭精神慰藉工作力度;对住院、生活不能自理、伤残的军休干部,给予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并组织好“两节”期间军休干部文体活动,充分表达党和政府的关怀。要开展好送立功喜报、慰问信、挂光荣牌匾、贴新春楹联年画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荣誉军人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需要地方配套列支的资金要及时安排到位;对政策没有落实或不按规定标准兑现待遇的,要查明原因,加强整改,追究责任,并予以补足,确保抚恤补助优特金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工队伍的作用,全面了解掌握优抚安置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对享受优抚待遇后生活、医疗等方面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式优先予以解决,确保他们能够享受社会保障普惠政策。
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全省民政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吉民电〔2017〕93号)《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冬用火用电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17〕84号)和《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17〕99号)要求,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所辖所办所管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陵园(纪念馆)、军休站(所)、军供站、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把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设施物品、保卫安全、出行安全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的检查;要把违规使用电褥子、电热水器、电暖风、公共场所吸烟、老旧电线路、使用燃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煤气中毒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等部位环节作为安全治理的重点,全面全方位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元旦春节期间,至少组织本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要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健康有序运行,确保所有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扎实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活动 从源头上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要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按照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有关通知要求,逐级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驰而不息地抓好基础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到省进京上访行为。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发力用力,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重点做好重点人群的排查化解和动态稳控,即: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涉军群体、孤寡老弱病残困难群体、长期治病(血液病、肿瘤病、癌症等)刚性支出较大的群体及其他重点关注群体。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化解消号,并做好稳控预案。要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力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有关规定,“两节”“两会”期间要适当增加接访下访次数,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要落实领导包案并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要求,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严格恪守廉洁纪律 节俭务实做好节日安排
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相互赠送年货节礼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盯紧“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关心关爱、帮助帮扶,做好困难职工和老党员、老干部的送温暖工作;做好对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走访慰问工作,给予更多的鼓励和鞭策,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工作热忱。
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值班纪律。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研究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情况反映,认真核实、及时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确保节日期间民政系统信息渠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灾情、重要舆情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