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发布《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长春市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统筹考虑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实施的各个环节,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治理、建设管理等综合措施,开展土地退耕、居民搬迁、隔离防护、生态和工程治理。
以改善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解决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及整治,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采取分期分步对石头口门水库一级保护区进行综合治理,一期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封闭防护。无堤段沿一级保护区边界190米高程封闭,有堤段沿围堤和低洼易涝区治理边界封闭。
退耕搬迁。对一级保护区无堤段土地及双阳奢岭街道马场村低洼易涝土地进行租用,期限至2026年,对一级保护区内的住户进行搬迁。
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对退耕后的土地进行还林还草还湿;对水源地入河口及小流域进行生态治理;对马场、施家、新房子段增容围堤进行堤基防渗处理,对排水能力不足的泵站进行提标改造;将波泥河板石南围堤延伸至九万公路波泥河桥;对一级保护区内暂时不能退耕的土地,开展有机种植。
石头口门水库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一期)分三个阶段实施:2018年3月末前完成前期工作,2018年年末前完成土地退耕、房屋拆迁、封闭防护,2019年启动治理工程建设。
前期工作
1.勘测确界。勘查确认封闭区界线,包括一级保护区190米高程边界地形图测量基础工作,双阳低洼易涝区域边界,确认界址坐标落地,设立边界标识。
2.调查摸底。对封闭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勘测,进行土地性质和权属确认,调查统计地上物,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3.提出补偿意见。各属地政府按照租地和拆迁补偿政策标准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土地租用补偿意见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意见。
4.制定补偿方案。对各属地政府土地租用补偿意见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意见进行审核汇总,统筹制定土地租用补偿方案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实施封闭
1.土地退耕。调整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租用补偿资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实施土地退耕。
2.居民搬迁。落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妥善实施搬迁安置,对房屋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
3.封闭防护。开展一级保护区封闭防护围栏及界碑、界桩、警示牌项目建设。
4.封闭管理。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封闭管理,包括对通过保护区的化学危险品车辆进行污染防控。
工程和生态治理
1.还林还草还湿。对退耕后的土地,因地制宜分别进行还林、还草、还湿,开展退耕还林和湿地工程建设。
2.开展治理工程。启动入河口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围堤防渗和排涝站改造、波泥河板石南围堤工程建设。
3.推广有机农业。在一级保护区没有退耕的土地内推广有机农业,以降低水源地面源污染。
资金渠道
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地租用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补偿费由市、区(开发区)两级按比例承担,市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时完成且质量较好的地区予以奖补。治理资金通过防洪基金、水资源费等渠道解决。
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统筹考虑新立城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实施的各个环节,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治理、建设管理等综合措施,开展土地退耕、居民搬迁、隔离防护、生态治理。
以改善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解决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及整治,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封闭防护。沿一级保护区边界221米高程对新立城水库进行封闭防护。
退耕征拆。对一级保护区封闭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租用,年限至2026年,房屋进行征拆安置,企业进行关闭搬迁。
生态治理。对退耕后的土地进行还林还草还湿;对水源地入河口及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
新立城水库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2018年3月末前完成前期工作,2018年年末前完成土地退耕、房屋拆迁、企业搬迁、封闭防护,2019年启动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前期工作
1.发布通告。发布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通告,对涉及区域进行航拍取证,严禁改变地表现状行为,并做好政策宣传及稳定工作。
2.勘测确界。勘查确认封闭区界线,包括一级保护区221米高程边界地形图测量基础工作,确认界址坐标落地,设立边界标识。
3.调查摸底。对一级保护区内土地进行勘测,进行土地性质和权属确认,调查统计地上物,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4.提出补偿意见。各属地政府按照租用和拆迁补偿政策标准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土地租用补偿意见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意见。
5.制定补偿方案。对各属地政府土地租用补偿意见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意见进行审核汇总,统筹制定土地租用补偿方案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实施封闭
1.土地退耕。调整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租用补偿资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实施土地退耕。
2.居民搬迁。落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妥善实施搬迁安置,对房屋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
3.企业搬迁。对一级保护区内的企业依法进行关闭搬迁。
4.封闭防护。开展一级保护区封闭防护围栏及界碑、界桩、警示牌项目建设。
5.封闭管理。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封闭管理,包括对通过保护区的化学危险品车辆进行污染防控。
生态治理
1.还林还草还湿。对退耕后的土地,因地制宜分别进行还林、还草、还湿,开展退耕还林和湿地工程建设。
2.开展治理工程。开展入河口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资金渠道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地租用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补偿费由市、区(开发区)两级按比例承担,市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时完成且质量较好的地区予以奖补。治理资金通过防洪基金、水资源费等渠道解决。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