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长春交警通过近半个月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破获。
据悉,1月1日4时5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报案,在沿河路松苑小区东门处的人行步道上有三辆车被不同程度撞坏,肇事车逃逸。
接到报案后,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事故现场遗留有肇事逃逸车的保险杠碎片、灯罩碎片及完整的车辆后视镜。经过比对,民警确定肇事车辆车型为银灰色长安牌微型面包车,并通过从现场地面上遗留的逃逸车辆油迹痕迹分析,确定了肇事车逃逸的方向。
民警调取了沿途监控录像,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通过视频分析,确定肇事嫌疑车辆的车号为辽L**182。经公安网筛查比对,警方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刘某。经过大量摸排走访,民警查到肇事嫌疑人刘某在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附近的临时住所。
1月11日,民警来到刘某的临时住所进行抓捕,但刘某当天并未回住所。经过布控守候,1月12日8时许,民警将刘某抓获。
最初面对民警的审问,刘某拒不交代事件经过。但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刘某终于如实供述了1月1日自己驾驶辽L**182号长安牌微型面包车肇事后驾车逃逸的事实。
1月15日,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