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省检察院2018年“1号文件”《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支持建设新时代企业家队伍的意见》(简称《意见》),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权益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立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吉林振兴,我有一份担当”的工作理念,积极投身到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中来,先后出台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国企改革、促进科技创新等25个服务振兴发展的政策文件,其中17个文件对保护企业家作了明确规定。从去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民营企业、服务千个重大项目的“双千服务活动”,一年来,先后与1058个重大项目、1050户民营企业进行对接,为企业和项目解决发展难题1300余个,实现了为企业发展“零距离”护航,为吉林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意见》中共有4个部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依法保护支持企业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三是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支持保护企业家的绿色通道。
“此次出台的《意见》内容极具特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省检察院检务管理部部长张昕介绍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经营权、竞争权的突出问题,依法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特别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检察人员方便掌握、易于操作的政策规定。
对于《意见》的出台,省政协委员、吉林大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远征表示,“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对民营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同时,对民营企业的财产权、专利权等方面也提出了卓有成效的意见,为我们在企业发展的路上提供了法律保障。”
“省检察院出台的《意见》,把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支持建设新时代企业家队伍贯穿到了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为全省新一轮振兴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增强了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省人大代表、吉林省白山方大集团董事长宁凤莲这样说。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 通讯员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