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长白山人参”品牌授权仪式在长春举行。全省37家“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及134种品牌产品获得正式授权。此举也标志着“长白山人参”品牌新形象在我省全面启用。
2009年10月,中国吉林“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用于证明“长白山人参”的特定品质。十年来,“长白山人参”品种建设工作稳步开展。我省通过陆续出台了《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设立了人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为“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保驾护航”、注入活力。我省申请了马德里联盟82个缔约国及10个特定国家和地区的“长白山人参”国际商标保护;完成了知名、著名、驰名“三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持续开展品牌运营工作,着力提升品牌运营能力。十年来,我省始终紧盯产品质量建设,通过建立人参良种繁育基地、成立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启动品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措施,不断提高“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质量,以过硬的产品品质助力“长白山人参”品牌腾飞。
近年来,我省通过实行“公用品牌+企业品牌”(1+N)的市场品牌定位和推广模式,将符合标准、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具有一定市场影响的人参企业品牌整合进入“长白山人参”公用品牌旗下,实现具体品牌的资源和价值共享。随着我省在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的持续发力,“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公共认知度不断增加,品牌价值显著提升。2017年11月在杭州举办的中国农业品牌百县大会上,“长白山人参”以高达190.48亿元的品牌价值脱颖而出,位列“2017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榜榜首。
本次授权仪式除公布“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及品牌产品名单外,还出台了《“长白山人参”品牌管理规则》,确立了品牌新标识符号的使用规则。根据《管理规则》,申请加盟“长白山人参”品牌的企业及产品,其原料产地必须为位于“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区域范围内,且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加盟产品种类为人参食品、人参保健食品、人参日化产品、药品、中药饮片、人参初级加工品;品牌产品须可溯源,且要接受吉林省参业协会组织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原料来源、质量产量、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