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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刘金波为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时间:2018-01-23

  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副主任房俐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及委员47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高福平参加会议。

  副省长侯淅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车黎明作的关于修改《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安桂武作的关于吉林省2017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骆孟炎作的关于提名刘金波为吉林省副省长的说明;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经过分组审议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金波为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会上,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马俊清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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