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酒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自1月15日以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根据《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辖区内开展酒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散装白酒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为检查重点。主要对许可证、标签、进货渠道、索证索票以及散装白酒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产品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督查。同时,对生产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
截至目前,检查大型超市、市场4家,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3家次,酒类经营者20家,餐饮服务单位86家。下一步,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整顿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