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吉林振兴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攻坚期,迫切需要培养和集聚一批国内外各级各类人才精英,为抢占人才工作制高点,吉林省制定实施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的政策针对性较强,含金量较高,惠及面较广,激励作用较大且具有可操作性,是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意见,按照国家的意见要求,各省也竞相发布人才新政,掀起了新一轮人才争夺战。我省在这个时机发布人才新政,可以说恰逢其时、大有可为。”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宝君说,《意见》的制定,坚持把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吉林省的人才新政既顺应新时代发展和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需求,更符合各级各类人才创新创业需要。
此外,近几年吉林省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逐步深化和推进人才制度改革,在人才吸引、评价、培养、使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积累了不少实践成果,为出台人才新政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我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摸底、广泛走访论证和充分吸收借鉴,可以说,制定的政策完全符合我省发展实际,符合人才成长需求,符合创新创业激励导向。”李宝君说,《意见》充分体现了人才政策的均衡平等、人才创新创业的价值和人才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意见》对引进人才提出了住房补贴、家属就业、子女安置以及“一事一议”和帮办服务等多项吸引政策,优化了创新创业环境,解除了人才的后顾之忧。同时,提出了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下放了科研经费支配权,改进了科研项目结局资金管理方式,允许结余资金在两年内自行统筹使用等政策,放宽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条框限制。以上创新激励政策,都符合国家改革要求,同时只在我省唯一集中体现。
此外,吉林省人才新政也充分体现出人才的创新创业价值,以业绩论英雄,以创新创业成果来定位人才层次,注重增强人才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李宝君说:“《意见》中,我省在对引进人才提出了住房补贴、家属就业、子女安置以及“一事一议”和帮办服务等方面的多项措施和办法,解除了人才的后顾之忧。同时,我们也提出了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下放了科研经费支配权,改进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方式,允许结余资金在2年内自行统筹使用等新的政策,赋予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发展空间。”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