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吉林新闻

吉林省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公布

时间:2018-02-20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公布了《吉林省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吉网、吉刻app记者进行了梳理。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0.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1.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 上一篇:【家国网聚·网络旺年】新时代的春节style
  • 下一篇:综合素质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 从2018年初一新生开始全省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