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吉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吉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更好地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现全省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效衔接,促进初中学生健康、全面成长,吉林省教育厅发布了《吉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据了解,此意见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省同步实施。
关注一:评价内容
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等五方面列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平时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和心理品质的发展水平等情况。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程的修习、在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方面的发展、艺术特长的发展水平等情况。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活动表现及活动成果、科技创新活动及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关注二:评价活动
建议各地设计以下8个评价活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设置多样化的评价活动,以这些评价活动为载体,让学生充分参与,完成对上述内容的评价。为满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对学生评价的现实需求和实现评价服务学生发展的作用,建议各地应设计以下评价活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一)成长计划:立足于自主教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规划、自我激励、自主发展。由学生制定个人成长计划,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二)写实记录:充分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参与评价活动,用典型事实材料和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反映学生发展情况,更好地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功能。
(三)民主评价:通过自评、互评、教师评等评价活动,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和评价方式的多样性,让学生即关注自我发展,也关注同伴发展,更关注合作发展。
(四)日常学习与活动表现: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学习与活动表现是评价的重点工作。此项评价活动在思想品德方面主要进行日常行为表现评价,在学业水平方面为日常学习表现评价,在其他三个方面为日常活动表现评价。
(五)学业测试成绩:此项评价活动是学业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主要记载学生平时成绩、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六)共同体评价:此项评价是集体评价活动,包括学校对班集体的评价,班级对小组的评价。要通过集体评价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集体凝聚力,强化共同体的相互促进功能。
(七)获奖认定:每学期末,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核与认定学生的获奖情况,并根据获奖内容在相应方面进行评价。
(八)学校自主评价: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设计评价活动。
关注三:评价方法
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
按初一占30%、初二占30%、初三占40%权重求加权平均值将积分换算成等级
根据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活动积分的方法进行评价。评价前要设置每项活动的评价分值,把具体评价活动对应在评价内容五个方面中的某一方面,评价后在此方面进行积分。各项评价活动的分值可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统一设定,也可由各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设定。
学期评价采取分项评价方式进行,学期末生成学期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以积分形式记录,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等级建议分为A、B、C、D四等。每学期结束前,由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学生在五大方面的评价数据汇总,并将各个方面的积分换算成等级形式呈现。各等级的比例和等级算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设定。
毕业评价采取分项认定的方式进行,生成毕业分项认定结果。学生毕业前,由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学生在五大方面的评价数据分别按照初中一年级占30%、初中二年级占30%、初中三年级占40%的权重求加权平均值,并将各个方面的积分换算成等级。各等级的比例和等级算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设定。
关注四:评价程序
第一步:建立评价档案
各初中学校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电子账号,设立电子成长档案,以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第二步:评价信息采集
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时,应根据评价活动的内容和特点,确定信息采集周期,保证信息的及时录入。写实记录、日常学习与活动表现等评价要即时采集信息;民主评价、获奖认定、成长计划等评价要定期采集信息;学业测试、共同体评价等要做到活动结束后立即采集信息。
第三步:评价数据处理
每学期结束前,各初中学校在评价信息采集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价信息处理工作,包括:评价信息的整理、遴选与审核,五个方面分项积分与等级的生成。
第四步:评价结果公示
学期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必须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学校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对评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仲裁和处理。
第五步:评价报告生成
每学期末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由系统生成学生个人的评价报告,并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公布。报告的主要内容有:成长计划的内容与完成情况、遴选后的写实记录内容、获奖信息、学业成绩、体测结果、学生成长感言、家长寄语及教师评语等内容。
第六步:评价结果备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行市(州)、县(市、区)及学校三级管理,以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学校每学期对公示无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备案,并将评价结果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备案,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对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结果进行备案。各学校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入与备案,做好过程性评价结果的积累。
关注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咋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学期报告是学生成长过程的真实记录和阶段总结,初中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期报告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期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毕业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择优推荐的依据。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