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同时,下发了《吉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意见》坚持坚持全科开考、坚持一考多用、坚持稳妥推进三个基本原则。
关注一:基本原则: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全面打好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一考多用。统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
坚持稳妥推进。结合省情,因地制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关注二: 考试科目
13门课程列入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13门课程。
关注三:考试方式
九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外语科目加试听力
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九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其中,外语科目加试听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加试外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考查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少数民族学校的考生仍考两种语文,朝鲜族中学的考生考朝鲜语文和汉语文,蒙古族中学的考生考汉语文和蒙古语文(蒙授、加授)。
试卷的组合方式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独成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地理、生物单独成卷。
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重视对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验操作的考查。本着学完即考的原则,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制定理、化、生三个科目实验操作的考试标准和要求,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外语听力、口语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个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由各地根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关注四:时间安排
按照“学完即考”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原则上,生物、地理学科的考试在初二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考试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体育与健康学科在初三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其他科目在课程结束后进行。
关注五:命题要求
采取长春市单独组织命题、其他地区委托省里命题方式
改革考试内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为考查内容,着力提升考试评价的育人功能,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命题要增强基础性,考查学生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增强综合性,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科素养;增强应用性,注重理论知识与生活实际的紧密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性,减少单纯记忆类、机械训练类试题,加大开放性、探究性试题的比例,杜绝偏题、怪题。
加强命题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人才库,明确“入库”标准,对“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统筹研究和推进命题改革,提高教师的命题能力和考试评价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切实发挥考试的正面导向作用。
明确命题方式。吉林省命题方式仍采取长春市单独组织命题、其他地区委托省里命题的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探索自主命题。
关注六: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呈现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呈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共设A、B、C、D、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由各地依据百分制比例自行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从而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关注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构成
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地区试点采取“4+4+1”和“4+4+2(地理和生物)”模式
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科学确定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采取“4+4+1”录取计分科目模式:第一个“4”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第二个“4”指的是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科目;“1”指的是在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并公布分数后,由学生任选一科作为计分科目。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选择部分地区试点采取“4+4+1”和“4+4+2(地理和生物)”的录取计分科目模式,并逐年扩大试点地区范围,试点以外的地区在2021年以前仍采用现行的中考录取计分科目模式。
关注八: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采取“分数”呈现
“4+4+1”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00分“4+4+2”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5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笔试90分、听力30分或者笔试90分、听力20分、口语1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初中一年级15分、初中二年级15分、初中三年级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4+4+1”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00分,“4+4+2”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50分。
关注九:成绩使用
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毕业依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只发义务教育证书。
升学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其未计入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B等或B等以上。
质量评估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初中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抓手。
据了解,此意见,除录取计分科目改革外,其余的改革措施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省同步实施。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