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一批客车超员车辆。
案例一
车型:大型普通客车
所属企业:四平市宏野公路客运有限公司梨树公司
驾驶人:张大江
违法时间:2018年2月14日
违法地点:抚长高速公路(长春分局)
违法行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核载44人,实载48人,超员4人)
处罚:500元罚款
记分: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车型:大型卧铺客车
所属企业: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驾驶人:王海运
违法时间:2018年2月21日
违法地点:沈吉高速公路(梅河口分局)
违法行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核载38,实载42,超员4人)
处罚:500元罚款
记分: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
车型:大型卧铺客车
所属企业:梅河口市万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驾驶人:陈国辉
违法时间:2018年2月21日
违法地点:沈吉高速公路(梅河口分局)
违法行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核载40,实载42,超员2人)
处罚:500元罚款
记分:驾驶证记6分
案例四
车型:大型卧铺客车
所属企业:湖北浠水雄威汽车有限公司
驾驶人:段立军
违法时间:2018年2月25日
违法地点:京哈高速公路(四平分局)
违法行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核载45人,实载47人,超员2人)
处罚:500元罚款
记分:驾驶证记6分
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
据悉,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客车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安全行车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而且也危及着乘车人和驾驶人的生命安全。乘车出行,请您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贪图便宜或方便乘坐违法运营的“黑车”,自觉抵制超员客车,发现超员车辆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