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速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标称长春维思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汤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49g/100g ,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