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北京市·吉林省合作交流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为了推动吉林省与国家大剧院文化交流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吉林省文化厅与国家大剧院签署框架协议。
据框架协议,主要有这三方面:
第一、推进文艺演出交流。及时地将国家大剧院创排和演出的剧目引入吉林省,丰富和提高吉林省舞台艺术精品的引进数量和层次,探索国家大剧院创作剧目深入基层演出新模式。安排吉林省优秀剧目到国家大剧院演出,为吉林省原创优秀作品提供更高更广的展示平台,提高吉林文化知名度。
第二、加强文化人才培训。吉林是文化人才的高地,选派吉林省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大剧院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和派专人赴国家大剧院阶段性学习,引入先进理念。发挥吉林省高校艺术人才培养资源优势,为国家大剧院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提供人才实践基地。
第三、强化剧院建设沟通。在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大剧院)筹建过程中,国家大剧院选派剧场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顾问赴吉林指导,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筹建组选派相关人员赴国家大剧院深入学习。
吉网 吉刻APP特派北京记者 刘晓宇 王小野 栾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