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与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签署农业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两省市农业合作。
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吉林省和北京市将充分发挥两地比较优势,创新合作体制机制,推进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升北京市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水平。
据了解,双方签署农业合作协议后,将扩大吉林优质农产品向北京市场的供应。重点扩大吉林大米、吉林玉米、吉林杂粮杂豆、长白山人参、吉林山珍、吉林优质畜产品等“吉字号”品牌农产品向北京市场的供应。
同时,开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鼓励支持北京市企业,通过投资、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吉林省农产品、畜产品和特色产品的精深加工。
鼓励引导企业,在吉林省建设优质水稻、杂粮杂豆、畜禽产品、反季节蔬菜和园艺特产等直供北京市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推动农业科技与人才交流合作。组织吉京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重点国绕特色农产品品种引进与售后服务、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等开展合作。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与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展战略合作,将对振兴吉林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吉网 吉刻APP特派北京记者 刘晓宇 栾喜良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