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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长春市工商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5万元

时间:2018-03-15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介绍2017年长春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2018年“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推进长春市消费维权工作,3月14日上午,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

  去年共受理消费咨询投诉3.75万件 挽回经济损失1855万元

  在发布会上,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光锐首先介绍了2017年长春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2017年,长春市工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战略决策。全系统共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3.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5万元。以投诉相对集中及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家用电器、服装、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16大类商品为重点,抽检商品1000个批次,合格率为89.4%。开展消费教育活动59次,发布消费警示76条、消费提示1214条。

  此外,还针对利用会销方式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商品、销售“三无”儿童玩具、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和家用电器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4次,立案查处消费侵权案件326件。

  今年开展“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

  吉网、吉刻APP记者了解到,“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是长春市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列入2018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长春市工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牵头全市食药监、质监等20个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以企业为创建主体、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

  力争到2020年,实现长春市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市的工作目标。

  项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此外,长春市工商局还将采取9项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一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前期,长春市以南关、朝阳两区为试创建工作点,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区域消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普遍好评。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督导各基层分局牵头开展区域性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实现全覆盖。二是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集中行政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四是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加强“12315”投诉平台的基础建设,通过创建“长春12315”手机投诉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高维权工作效率;五是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六是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经营者首问负责制度的落实和先行赔付制度的建立,力争年底前全市大中型企业两项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七是落实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八是探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九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商品和服务质量优、经营诚信度高、履行维权义务好、消费者满意的放心消费创建典型。

  据悉,2018年,长春市工商局将积极落实上述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长春市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得到全面提高,充分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打造“放心消费在长春”品牌。

  吉网吉刻APP记者 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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