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的开端。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关注的话题是,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秦和表示,儿童心理学研究充分证明,3—6岁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早期智力开发和社会融入,对其终身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甚至起着奠基性的作用。教育经济学有关研究显示,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学前教育投资的收益率最高,公共财政和家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可以带来丰厚的回报。
在学前教育立法中,秦和建议解决好以下4个方面问题:
1.关于法律定位问题。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必须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为每一名适龄幼儿提供适当的学前教育服务,是政府职责所在。政府要根据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幼儿园。对学前教育的目标、任务及教育内容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2.关于经费投入问题。明确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责任,逐步提高教育财政性经费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保障力度。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幼儿园日常运行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渠道。科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公办园收费标准。
3.关于教师队伍问题。明确幼儿教师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应依法得到保障。明确学前教育教师资质要求,并对职称、待遇等作出规定。出台公办园教师编制国家标准,指导督促地方出台本地区公办园编制标准并按标准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全面实施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健全幼儿教师培养体系,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扩大幼儿教师有效供给。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并逐步纳入编制管理。设立民办园教师最低收入标准,保证幼儿教师合理待遇。
4.关于监管问题。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的政策导向,继续引导、鼓励、支持发展民办园。平衡好民办园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关系,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调控等手段,引导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强学前教育督导,重点督查安全、财务、保教、教师等方面的情况,确保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和要求。对无证园、黑园,进行全面排查,并予以规范。针对目前存在的监管漏洞,围绕幼儿园审批、加盟、连锁等行为,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向社会公示收费、成本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健全监管体系,为幼儿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引导其可持续发展、健康发展。
吉网 吉刻APP特派北京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