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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消协联合举办“3·15”宣传纪念活动

时间:2018-03-16
  2018年3月15日,由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商业广场举行。

  长春市工商、质检、食药监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公益律师代表,大型商企代表,诚信业户代表,吉林省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家具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代表及部分公用企业代表参加此次纪念活动。有关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并在活动现场举行了 “放心消费示范店”授牌仪式。

  主会场设置消费维权主题宣传展板,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指导,宣传消费小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设置201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展板,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警示消费;设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真假商品识别台,现场讲解商品真伪鉴别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展板、图片等形式展示近年来打假治劣工作的丰硕成果;设立咨询台、投诉台,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册、宣传画报和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宣传国家对工商部门、消协及经营企业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要求,揭露、批评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同时,利用万达广场LED广告屏滚动播放消费维权宣传动漫。

  此次宣传活动,共设宣传展板128块,条幅170幅,真假对比商品55个品种,发放宣传单18336份、维权宣传册30020册,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111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3件,当场解决19件。全长春市设分会场93个。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3·15”宣传效果,长春市工商局还将陆续组织召开全市消费维权工作部门联席会,围绕年主题持续开展“送法律 送知识 送服务三下乡”、品质商品比对试验、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围绕消费热点、难点和新消费领域开展调查体验,组织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平台和集贸市场的行政指导、检查等系列活动。

  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广泛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消费维权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和销售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畅享消费。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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