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派出10个巡视组对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各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区反馈了巡视情况。日前,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被巡视地区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长春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2日,向长春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主体责任压力逐级递减,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将脱贫攻坚任务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推进,县乡党委政府和驻村“第一书记”履行脱贫攻坚职责还存在差距等问题。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3次深入基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多次下基层调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长春市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在扶贫工作中严格落实八项责任机制。制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办法》,明确规范化建设12项标准,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采取周调度、“互联网+督查”等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在岗在位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二、针对扶贫工作整体推进不够平衡,对象识别、政策实施还不够精准等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中关于精准识别的要求,坚持识别原则、严格识别程序、明确识别内容、落实识别责任,年底再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确保应纳尽纳、应出则出。强化督导责任,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地进行核查,严格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存在“不平衡”和“不精准”的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包保帮扶、考核评价等机制,真正做到因人因户因村施策、靶向治疗,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针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仍然存在廉政风险,在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还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方法,认真排查扶贫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工程存在的廉政风险点274个,逐一列出廉政风险清单,出台《长春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将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公示,利用市、县、乡三级扶贫领域投诉举报公开电话,充分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排除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
四、针对村级干部侵占群众利益多发问题。通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全市共清退低保对象17364户、25759人,追缴78人低保金69.9万元。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机关对违规办理低保的229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2017年全市共查办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623件,处分7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
五、针对县乡监督执纪部门对扶贫工作中懒政怠政、违纪违法等问题追责不够有力,通报不够及时等问题。市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八起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全市共追责问责33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0人、监督责任2人、领导责任21人。榆树市纪委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中涉及科级以上16名干部”问题,于2017年7月24日进行立案审查,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德惠市纪委主动加大追责和通报力度,目前已立案3件,诫勉谈话5人,约谈10人。长春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今后查办类似案件时,及时跟踪问效,加大通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省委巡视组转交市纪委的96个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办结94件,办结率达到98%,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12人、行政警告3人。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查清查实、绝不遗漏,预计2018年5月底前全部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8776790;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30041;电子邮箱:changchunxuncha@163.com。
中共长春市委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