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3月20日下午,一台车牌号为吉AJ35**的摩托车沿亚泰大街由北向南行驶,经过东广场时因闯红灯被长春交警宽城大队副大队长李阳拦下,停下后交警发现乘车人还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对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同时对驾驶人马某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和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两项违法行为共处以250元记8分的处罚。长春交警提示:随着气温的回升,驾驶摩托车出行人数增多,提醒摩托车驾驶人要戴好头盔,杜绝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