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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159户企业因失信在贷款等多领域受限

时间:2018-03-30
  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2017年下半年,长春市工商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法和其他市直共32个单位,联合签署了《长春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整合了三大类41项具体措施,让市场主体守信受益、失信惩戒。  备忘录注重在务实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流程。监管方式主要体现在信息互通协同监管、各司其责,比如工商部门接收到法院传递的老赖信息,在其申请办理执照时不予受理;其他部门在发现某企业有失信记录或其他受处罚信息,在申请政府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业务时一票否决。  从备忘录印发执行以来,市工商局已将159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类失信企业在银行贷款、市场准入、评选劳动模范授予相关荣誉等多个领域受限。通过备忘录的实施,市工商局与32个部门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失信信息传递机制,目前已收集整理了20余类50余件受限案例。年初以来,市工商局已多次组织召开企业代表参加的信用监管会议,找来受限企业现身说法,邀请银行等部门进行信用约束讲解,已有800多企业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修复失信记录,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另外,市工商局研发了部门间信息推送软件,将实现部门间信息传递的自动化、规范化,实时接收各部门传递来的失信信息,并在各自业务系统完成联合惩戒。上半年在政府选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下半年将在全市推广,真正实现让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工作目标。  联合惩戒是信用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企业可以起到切实的提醒、警示等作用,实现企业由不敢失信到不愿失信、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最终目标,使其收获更多的信用红利,自觉诚信守法经营,打造长春企业的信用品牌。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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