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3月27日14时13分许,农安县交警大队万金塔中队民警在农安至黄鱼圈公路11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有违法行为。检查时,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显示分别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3月27日14时45分许,农安县交警大队万金塔中队民警在农安至黄鱼圈公路11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有违法行为。检查时,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显示分别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这两名摩托车驾驶员都抽取了血样,已送至检测部门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证实两人确为醉酒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他们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长春交警提示,驾驶人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视力受损,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