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器官捐献,让生命永续”理念,4月2日,由吉林省红十字会、省卫计委、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主办的吉林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暨宣传普及活动”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举行。省红十字会机关全体、省卫计委有关领导、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吉林大学护理学院南丁格尔志愿护理服务分队队员、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丁格尔志愿护理服务分队队员、吉林省蓝天救援队员、吉林省红十字会志愿者约240人参加活动。
吉林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暨宣传普及活动”4月2日举行
当日上午8:20,主办方首先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墙前举行隆重的悼念活动,参会人员向人体器官捐献者默哀致敬并献花。
会上,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脑外科教授张舒岩讲解人体器官相关知识,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陈昕讲述捐献意义,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国聪敏发言,人体器官受助者代表高玉庄、王惠晶2位体表在会上感谢捐献者并讲述自己的故事。会上,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代表程海超发言,吉林省红十字会志愿者田经纬宣读吉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倡议书。
据了解,人体器官捐献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器官移植是依据科学原则,采用技术手段,遵循伦理原理,按照法律法规,将自然人死后自愿捐献出的、具有生物活性的人体器官移植于终末期患者体内,以拯救其生命或恢复其健康的一种特殊医疗活动。
我国每年有器官衰竭病人约150万人,需要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就达30万人之多。然而,由于器官捐献者的数量极为有限,每年实际得以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仅有1万多人,更多的患者只能在焦急和苦苦的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一项工作职责,据省红十字会统计,截至2017年,我省完成人体器官捐献339例,捐献大器官917个,角膜捐献498个;挽救重病患者889人,使494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