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一辆黑色轿车沿着长春市永安街由北向南行驶,与一辆沿着崇智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
因撞击力度较大,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轿车发生180度大旋转,且车上坐在副驾驶的乘员头部受伤。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对此事故进行处理,并很快给出了责任认定:因为黑色轿车未让右方道路的白色轿车先行,所以黑色轿车负全责。黑色轿车因撞击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为啥还要负全责呢?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长春交警提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放慢速度注意观察,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