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4月5日至7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1842人次,警车541台次,重点针对清明节祭扫高峰,加强了墓园周边街路的管控,根据通行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单向通行等控制措施,保证了祭扫车辆的有序通行。
另外,在市区内商圈、易堵路段,以及市区周边的景点,也都留下了长春交警的身影,以确保不发生交通拥堵。
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长春交警在清明节小长假期间连续三天开展夜查行动,重点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月5日至7日,长春交警共查获39名酒驾者,其中饮酒驾车23人,涉嫌醉酒驾车16人。
4月7日20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沿前进大街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有酒后驾车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47毫克,涉嫌醉酒驾车。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如果确定为醉酒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