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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详细解读之二

时间:2017-05-26

中国江苏网5月26日讯 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涉及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民生热点话题。南京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在强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至关重要。《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加以明确。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二是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依法推进集体协商制度。三是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主任的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四是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拓宽厂务公开渠道,落实厂务公开责任,明确厂务公开内容,完善厂务公开制度。五是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培育富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注重职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六是教育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七是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各级政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院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争取更多经费投入,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八是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九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建设。保障工会组织积极反映群众呼声,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和教育作用。 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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