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政府发布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5月24日南京市司法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就公证摇号的原则、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提出明确规定。
5月31日南京公证处主持的摇号售房活动就是按照通知精神进行的,根据申请,南京公证处对悦山名邸4、9幢166套、都荟雅居A-1幢、A-2幢、A-4幢、A-6幢188套商品住房进行公开摇号销售。在此过程中,南京公证处精心准备,规范流程,全程按照南京市公证协会《商品房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业务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对开发企业提交的公证申请进行了预审查,对经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审核确认的《报名摇号清册》和楼盘摇号规则进行了公示,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公证处自主研发的摇号软件进行摇号,摇号结果现场公示,摇号过程现场直播和全程录像,排除了任何人为操控和暗箱操作的可能。司法和房产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严格监督,同时邀请购房人代表、行风监督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同志现场进行监督,做到了“三公”(即公平、公正、公开)和“三严”(即严审可售房源、严把申购资格、严密摇号流程),本次摇号取得圆满成功,保障了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下一步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在总结完善本次摇号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全市各公证机构继续守住社会诚信的底线,规范执业行为,让人民群众在公证机构主持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工作中感受到公证的公信力,进一步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