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也是《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之日,今天下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保护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希望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13件676人,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5件286人。值得欣慰的是,江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14、2015、2016年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分别比前一年下降0.23%、13.77%和14.48%。与此同时,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也是稳中有降,其中2016年比2015年下降18.89%,2017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占比超过90%。其中,男性比例远高于女性,但被侵害留守未成年人中女性比例却远高于男性。检察机关数据显示,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涉罪留守未成年人中,男性共有645人,女性仅31人,男性留守未成年人是女性的20余倍;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男性被侵害留守未成年人仅有61人,而女性却多达247人,女性留守未成年人是男性的4倍。
“留守未成人犯罪主要集中为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抢劫等方面,而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强奸、猥亵等性侵案件占比却超过70%。”省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
省检察院今天公布的相关典型案例中,有多起涉性侵或猥亵留守儿童。扬州一小学老师猥亵女童案中,顾某利用担任扬州市某县小学语文老师的身份,多次对被害人张某某等9人(女,11至12岁)实施猥亵。2016年4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年。案发后,被害人张某某等人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当地检察院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为9名被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安慰、宽慰、抚慰被害学生,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会同教育部门,至案发学校开展防性侵法治讲座,帮助学生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交汇点记者 纪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