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8点多,南京河西一辆有轨电车由南向北行驶到国家开发银行附近时,突然和一名50多岁男子王某(化名)相撞。据了解,王某当时低头用手机付费,误入轨行区,和有轨电车相撞。王某经救治后并无生命危险,然而,这一撞撞出一个难题——原来这是南京有轨电车运行以来首次发生与人碰撞的事故,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又该如何赔偿呢?目前,南京交警四大队已经介入调查。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季宇轩文/摄
现场有轨电车挡风玻璃被撞碎
昨天上午9点多,扬子晚报记者接到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此时,一辆有轨电车由南向北停在轨道内,事故的具体位置是在有轨电车轨行区国家开发银行这一段。被撞的男子已经被120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现场还有交警、几位目击者以及有轨电车的驾驶员。
“有轨电车开得很慢。”一名目击者称,但撞击声音很大,电车的刹车声也很惊人。目击者称,他当时回头一看,发现一名男子倒在有轨电车前。走近一看,伤者是名50多岁的男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浑身都是血。
记者看到,有轨电车前挡风玻璃上有一片巨大的裂缝,一看就是撞击所致。目击者称,当时这名男子走在绿化带外,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改变方向,横穿绿化带,有轨电车刹车不及,事故就发生了。
调查男子低头用手机付费,误入轨行区
有轨电车驾驶员在现场不愿多说,那么,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随后,记者来到明基医院。此时,受伤男子王某鼻青脸肿地躺在病床上,不一会,他被推出来做CT检查。医生说,王某身上多处淤青,初步诊断胸部和脑部受伤,具体伤情还要进一步检测。
陪同来检查的有轨电车工作人员称,有轨电车是在轨道区间内行驶,无法变道,对速度也有严格规定。“一般在路口的速度是15-20迈,在轨道区间内能达到30迈。”这名工作人员称。
在做完CT检测后,王某向记者表示,当时他打车到单位上班,司机就把车停在事发地点附近。他下车后就拿起手机,一边低头准备用手机付费,一边往前走。就这样,误入了轨行区,丝毫没留意到旁边有轨电车驶了过来。
难题首次发生这种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据了解,这是南京有轨电车建成后首次发生和人相撞的事故。交警来到现场后表示,这不属于交通事故,随即离开。有轨电车相关人员随后拨打110报警电话。
5月31日下午,南京交警四大队回应称,上午8时40分许,南京河西有轨电车自2014年开通运行以来,发生首例与行人碰撞的事故。一名50余岁的男子在江东中路富春江西街附近路段下出租车,边下车边不断地低头操作手机,并直接由东向西横过电车轨道,被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有轨电车撞伤。受伤人员经医院诊断,伤情为肋骨骨折,目前神志清醒,没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需要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有轨电车没有这些相应的要求。该事故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现交警四大队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报料人: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