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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老人捐赠百万房产

时间:2017-06-02

中国江苏网6月2日讯 儿子不孝,老人决定把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无偿捐赠给公益事业。昨日上午,我省海安县海安镇75岁老人曹文泽房产捐赠仪式在博爱遗嘱库举行。

记者昨是在捐赠现场看到曹大爷,他告诉记者,自己出生于1942年7月,是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农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两个儿子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却想争抢房产,甚至殴打他,他决定将自己本人名下私有房产捐赠给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博爱遗嘱库”项目发展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曹大爷捐赠的这处房产位于海安县海安镇任桥街道祖师庙村1组92号,建筑面积约为292平米,1994年自建的,1999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子很好,在大路边,价值一百万左右,”曹大爷告诉记者。建房时借了31万元的债务,这些年来陆续还了10万元,剩余的21万元,老人希望两个儿子帮忙偿还,还清债后,老人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们。但两个儿子不但不帮忙偿还债务,还想争夺房产。据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有稳定的收入,但对老人不管不问。“20多年都没来家看我一次,”老人说。老人曾两次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两人每个月支付300元赡养费,但两个儿子拒不执行。在当地法院强制执行下,才付过几次,从去年开始,每月的生活费又不给老人了。其中一个儿子在与老人争执中,还把老人的腿打伤。这些事情让老人很寒心,决定把房子捐献出去,不留给不孝的儿子们。“我已经心灰意冷了,对儿子们也不抱任何希望,只想尽快把房产捐掉,清静些,”老人说。

据悉,这是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首次接受不动产遗产的生前捐赠。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主任赵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老人捐赠房产的愿望很迫切,希望在他生日前忙完成房屋产权的捐赠交接手续。基金会接收老人的房产后,会为老人提供每年至少5000元的生活补助,也会为老人找好养老机构,让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于房屋的用途,赵斌表示可能会将房产拍卖,偿还老人当初建房剩余的债务,其余部分则会用于江苏博爱遗嘱库的建设,明细账目也会晒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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