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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债权人法庭投票通过镇江韦岗铁矿变价方案 保障职工债权优先受偿

时间:2017-06-02

交汇点讯 曾经是名噪一时的国家中型矿山企业韦岗铁矿,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如今却要正式走向了“生命”终点。三年前,镇江几乎家喻户晓的韦岗铁矿申请破产,6月2日,一百多名企业债权人集聚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韦岗铁矿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且投票通过了企业变价方案。

记者了解到,韦岗铁矿的总债务金额约3亿元,因资不抵债而申请破产。经过前期法院系统的多方协调,召集企业管理人和债权人进行反复磋商,最终制定了目前的变价方案,包括企业土地、房屋、机器设备、车辆、存货等在内的财产总评估价为2.88亿元。

2日上午九点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韦岗铁矿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商讨变价方案,130多名受邀债权人当中,有104人到场。其中,有74人为企业破产的变价方案投了赞成票。

据介绍,下一步,在韦岗铁矿资产清收变现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协同企业管理者,对拥有优先权的债权人进行现金安置。另外,没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将按协商好的比例分配。

但需要强调的是,职工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将属于第一顺位的债权人。镇江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戴晓东告诉记者:“我们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就会充分地考虑一个职工安置问题,比方说对有些职工的安置,我们要求破产公司要提出一个安置预案,假如出现问题了该怎么办,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我们会保障职工债权会优先受偿。”

通讯员 任丹丹 常文金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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