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卢志坚)6月1日,在《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开始施行之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发布保护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同时公布十起典型案例,希望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据通报,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513件676人,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5件286人。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占比超过90%。
全省检察机关对侵害留守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实行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惩处。2013年以来,共办理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5件286人,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54人,占已判决案件数的55.8%。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理念,在挽救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同时,灵活运用经济、心理、教育多种救助方式,积极救助被侵害的留守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健康成长。2014年7月,省检察院下发《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扩大国家司法救助范围,除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外,还将未成年被告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一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涉案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16人,司法救助121人,心理疏导238人。
全省检察机关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严格执行“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开展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工作,促进刑事和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积极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数据显示,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14、2015、2016年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分别比前一年下降0.23%、13.77%、14.48%。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稳中有降,2016年比2015年下降18.89%;2017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基本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