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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苏州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

时间:2017-06-02

中国江苏网6月2日讯 6月1日,苏州市环保局发布《2016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苏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趋好态势。其中,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7%,比基准年2013年下降34.3%;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生态环境状况良;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

目前,苏州市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状态。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50个地表水断面中,水质达到Ⅱ类断面的比例为16.0%,Ⅲ类为48.0%,Ⅳ类为26.0%,Ⅴ类为10.0%,无劣Ⅴ类断面。

全市主要湖泊水质污染以富营养化为主要特征,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和总磷。尚湖水质总体达到Ⅲ类,太湖(苏州辖区)、阳澄湖和独墅湖水质总体达到Ⅳ类,金鸡湖水质总体达到Ⅴ类。太湖、阳澄湖、独墅湖和金鸡湖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尚湖处于中营养状态。不过,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属安全饮用水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取水量比例为100%。

大气方面,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2%,各地达标率介于68.9%~79.8%之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9.0%,全年优和良的天数分别占12.6%、56.4%。

根据国家要求,对全市12个土壤环境质量点位开展监测,其中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9个(位于污染行业企业、固废集中处置场周边区域)、对照点位3个。监测结果表明,9个风险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苏州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4.1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社会生活噪声仍是影响市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所占比例为59.4%;其次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17.7%、16.0%和6.9%。

苏州市区道路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在61.3~75.6分贝之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好)的有92条,占监测总数的71.9%;二级(较好)的有25条,占19.5%;三级(一般)的有6条,占4.7%;四级(较差)的有4条,分别为星龙街、苏虹东路、独墅湖大道(独墅湖以西段)、上高路;强度为五级(差)的为星华街。

全市辐射环境7个国控点和20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9年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全市4家辐照中心、1家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辐射环境满足相关标准;广播电视发射台、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工程等电磁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满足相关标准。

2016年,苏州环保投入资金约64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4.16%。全年共获得各类环境监测数据11973008个,其中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11360488个,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338025个,科研、专项任务等其它各类监测数据274495个,不断增加的环境监测数据量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潘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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