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7日至28日,河南男子娄某从老家包车来到江苏,先后在盐城亭湖区、泰州兴化市专挑婚纱店下手,窃得佳能相机、现金等财物共计48465元。日前,兴化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娄某审查起诉。
据悉,21岁的娄某是河南开封人,去年底,在老家无聊的他决定到江苏实施盗窃,其从老家以2500元价格包了一辆汽车,一路开到江苏盐城。
当晚,娄某先让驾驶员将其送到一个网吧,到第二天凌晨4点多,娄某出了网吧,到大街上寻找下手目标,很快,一家婚纱店引起了娄某注意,看婚纱店是U型锁,有一定空间,由于娄某身材较小,直接挤了进去,当晚其在婚纱店偷了1200元左右现金。
娄某说,当时自己从网上查询,知道盐城旁边就是兴化,于是谎称到兴化找朋友,让驾驶员将其送到了兴化,在网吧呆到第二天凌晨4点多,出门寻找目标,正好看到路边有很多婚纱店。
于是,娄某先后进入两家婚纱摄影店,窃取数个佳能相机,经鉴定,总价值达47265元。
回到老家后,娄某通过网络,将几个相机以二手货为名卖掉,获利23000元。
2017年1月,娄某在河南老家被兴化警方抓获。
日前,兴化市检察院对娄某作出审查起诉决定,建议判处被告人娄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樊蓉 陈洁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