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 (通讯员 顾燕 记者 达佶)10月18日上午,常州公安召开加强“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公开披露对两起违规飞行无人机扰乱单位秩序案“黑飞”的处理。
5月16日上午,一架无人机坠落至常州市某政府机关内。经查,天津人刘某于当日6时许,在常州市区马路上使用便携可折叠无人机升空摄影,后因操作不当坠入某政府机关内,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鉴于该区域属常州公布的净空保护区及禁飞区域,且刘某在飞行前,未了解常州禁飞区域相关规定,也未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刘某予以治安处罚。
此外,来自山东淄博、邹平的李某、鄢某等五人在未经审批,于10月10日下午5时许,及11日上午8时,先后两次在常州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天宁区紫荆公园附近飞动力滑翔伞为常州某农副产品展销会做飞行宣传,严重影响了军、民航空飞行安全。常州警方经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五人作出治安处罚。
常州警方表示,为扎实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控工作,将根据省公安厅会同解放军东部战区、民航江苏监管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飞行行为。鼓励广大群众发现、规劝和举报相关违法违规升放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