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9日讯 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禁止擅自搭置建筑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禁止擅自改造施工……8日,南京市玄武区出台了全市首个《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办法》,引导业主自觉维护住宅楼顶区域的使用功能和程序,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解释,擅自在楼顶搭置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危险堆放、吊挂物品;随意悬挂、私自架设、埋设电线、电缆及安装、增设设备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擅自改造施工等行为被明令禁止。同时,业主擅自占用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种植植物、饲养动物,违反楼顶共用部位的设计使用功能从事散步、遛养宠物、锻炼、娱乐聚会,擅自改变通道、平改坡内部结构和平改坡瓦屋面结构等行为,也将被列入《小区管理规约》及《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公约》的禁止行为。
同时,《办法》对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组织的管理职责作了划分,《办法》的实施将使得楼顶共用部位的管理有章可循,居民维权、政府执法有据可依。 (盛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