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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致人受伤 常熟男子被判刑3年缓刑3年

时间:2018-11-07

男子被其他乘客拉住

中国江苏网11月7日讯 前不久,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牵动人心:仅仅因坐过站,就与司机闹矛盾酿成一场悲剧。生活中,坐过站、没带零钱等一个个小问题都可能在公交车上引起冲突,甚至抢夺方向盘等不理智行为。今年上半年,常熟就发生过一起公交车上“动手”事件,关键时刻,一名乘客上前抱住抢夺方向盘的男子,才没造成更严重后果。前不久,经常熟市检察院起诉,肇事男子瞿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2日。瞿某酒后由常熟市梅李陈塘公交站乘坐公交车前往市区,上车后发现随身携带的公交卡内余额不足,身上也没现金。当公交车行至瞿某目的地附近时,在未付车费的情况下,瞿某准备下车,公交车司机提醒他支付公交车费,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随后,瞿某靠近司机位置,乱拨车子档位杆,一名男乘客急忙上前抱住他,并进行劝说。冲动的瞿某并未罢休,又去抢夺拉拽行进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偏离正常方向。此时,那名男乘客再次出手抱住他。司机紧急刹车造成乘客跌倒受伤。所幸当时路口来往车辆、行人不多,公交车并未与其他车辆、行人碰撞。经鉴定,该车乘客张某人体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瞿某的“一时冲动”,把车内乘客及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置于危险之中,危害了公共安全。接到报警后,民警将瞿某控制并刑事立案,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常熟市检察院认为,瞿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轻微伤,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不久,常熟法院依法判处瞿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

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车上有乘客,路面有其他车辆和行人,司机和乘客的任何不理智行为都可能置公众于危险之中。干扰公交驾驶并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是一种害人害己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将受到严惩。

司机和乘客都要清楚意识到“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性,遇到争执都应理性处理;其他乘客有条件也要勇敢站出来,制止可能发生的危险。

记者 于英杰 通讯员 陈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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