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竹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佟女士报警称:前不久,自己在微商处购买了4瓶名为“曲芝韵”的减肥药,服用后感到头晕、恶心,怀疑是假减肥药。
接到报警后,六合警方立即将减肥药取样送至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减肥药含有国家严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家住六合区竹镇镇的张某有重大嫌疑。2017年12月19日,六合公安分局对张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手机号、微信号、发货地址等信息,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家中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20余瓶减肥胶囊及若干包装材料。经审讯,张某交代自己所售卖的减肥胶囊来自其在安徽滁州的妹妹。张某还交代,因为投资小、收益快,便在妹妹的指导下,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减肥胶囊广告,并从中获利。
根据线索,民警立即赶赴安徽滁州,成功将上级销售张某妹妹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100余瓶减肥胶囊及大量包装材料。张某妹妹交代,自2017年9月以来,共向她的上家购进3060瓶“曲芝韵”减肥胶囊,每瓶58元,总价值17万余元。销售约3000瓶,每瓶80到280元不等,总销售价值40余万元。通过张某妹妹手机微信的聊天及支付宝转账记录,广东人杨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又立即赶赴广东,准备对其二人实施抓捕。
到达广东以后,办案民警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朱某抓获。经审讯,杨某是某快递公司老板,朱某是其公司员工。杨某因经常接触减肥药快递,发现其中存在暴利,便通过自己开快递公司这一捷径,铤而走险销售假减肥胶囊。在杨某住所,警方共查获8000余瓶减肥胶囊、20余公斤散装胶囊、大量包装盒及销售账本,涉案价值高达200余万元。
警方再次审讯杨某得知,朱某的身份信息被陕西榆林的另一销售王某所冒用。二人因共同做代理,久而久之成为朋友,王某要求杨某为其准备一个广东手机号及支付宝账户,杨某便随便以一个理由借朱某身份证办理。根据杨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又远赴陕西榆林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通过张某、张某妹妹、杨某、王某等人交代,警方又陆续抓捕了刘某、叶某、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调查,警方明确杨某为发货商,以下12人分别为不同层级的销售商,他们每天通过网络将假减肥药销往全国各地。13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销售假药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六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