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记者 王国柱)11月21日零时30分许,兴化一名男子酒后驾车,从一座桥上冲下了河。好在河水不深,人无大碍。事后,酒驾司机“调”来姐夫顶包,其姐夫身上一点不湿,被细心民警一眼识破。
车子坠河后,酒驾男子袁某自己从车内爬了出来,涉水上了岸。但他知道自己晚上饮了酒,并没有马上报警,而是电话联系家人、朋友“商量”此事,最后一致“决定”:由袁某在泰州打工的姐夫、30多岁的周某赶来“顶包”。周某凌晨两点多钟赶到事发现场后,不问缘由便拿起另外一人的手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而袁某则“躲进”了其家人开来的一辆面包车内。
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戴南中队值班民警葛月俊、周玉生赶到事发地点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掉入河中的车辆进行打捞。同时将肇事“当事人”带到中队进行询问。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感觉周某所陈述的车辆行驶轨迹不清晰,其称车上还有一人,又说不清此人现在何处。民警目睹周某的衣服、鞋等物都是干燥的,感觉不对劲。在警方强大询问攻势下,周某眼看抵赖不下去,便如实供述了事件的原委。民警立即将袁某传唤到中队,其当即承认了晚上喝了一两多白酒,车子是他驾驶的。
袁某酒驾出事故,据预估,车辆损失达10多万元。目前,周某因实施顶包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袁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面临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