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9日讯 本来想找小贷公司借2000元还房贷,没想到却一步一步跌落“套路贷”陷阱,最终搭上130万元。这是南京市民吴慈仁(化名)遇到的窝心事。记者从南京玄武警方了解到,2018年他们将打击“套路贷”作为重点工作,一年打掉4个“套路贷”团伙。
借2000元被“违约”要还3万
38岁的吴慈仁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虽然不算富裕,但日子过得也不错。
2016年9月26日,因为手头有点紧而房贷逾期,吴慈仁根据手机上收到的“凭身份证就下款”的信息,找到了位于南京市新街口某商务楼里的一家小贷公司(以下称A公司),想贷款2000元急用。“借钱没问题,请问您有房产吗?您放心,我们只是问一下您的情况,主要看您有无偿还能力。” A公司负责人陈某接待了吴慈仁,在知道吴慈仁在浦口区有一套房子后,陈某告诉吴慈仁,借款可以,但需要支付利息。“2000元一个月内归还,利息是500元,到时候您还2500元就可以了,但不能逾期,逾期就是违约。”双方认同后,吴慈仁从A公司借走了2000元。
2016年10月15日,吴慈仁打电话给陈某,想提前还款。“不好意思,我最近不在南京,等我回来再说。你放心,这是我的原因,我们不会算你逾期违约的。”听了陈某的话,吴慈仁只能耐心等陈某回来再去还款。
让吴慈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噩梦由此开始了。在陈某回来后,吴慈仁上门还款,陈某直接告诉他,你违约了,需要支付3万元违约金。“是你不在南京,让我等你回南京再还的。”吴慈仁解释说。“我没有说过这种话,况且即使是我说的,我个人代替不了公司。具体违约不违约不是你说了算,而是公司说了算。”面对吴慈仁的解释,陈某矢口否认,并将吴慈仁拉进小房间一顿拳打脚踢。在暴力威胁下,吴慈仁只能认可自己违约,在偿还了本金及利息合计2500元之后,并表示愿意赔偿A公司3万元违约金。
为赔偿违约金又欠下另一小贷公司10万
答应了赔偿违约金,可吴慈仁根本就拿不出3万元违约金。“这样,我们帮你介绍一家小贷公司,你去借钱先把违约金还了。”陈某随即安排公司两名员工,将吴慈仁带到了南京市大行宫附近的一家小贷公司(以下称B公司)。
面对吴慈仁需要借款3万的要求,B公司负责人季某告诉他,借款没有问题,但需要吴慈仁给他们打一张10万欠条。“你放心,让你打10万欠条,只是想证明你有还款能力,这是程序问题,到时候你来还款,只需要还3万及利息就可以了。”季某解释说。对于季某的解释,吴慈仁根本不相信,并拒绝打10万欠条。但此举随即引起季某的愤怒,他将吴慈仁关进办公室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与在A公司一样,一顿暴打后吴慈仁懵了,只有按照季某的要求,给他们打了一张10万的欠条。
打了欠条之后,B公司随即给了吴慈仁10万元。在打完款后,季某安排公司员工带着吴慈仁到银行,将里面的7万元取出,剩余的3万元被A公司的两名员工带了回去。
房子被逼做抵押,写下100万欠条只拿到20万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可吴慈仁根本没有偿还能力。“我们帮你介绍一个中间人,她可以帮你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这样你去办理抵押后,就有钱还我们的欠款了。”面对吴慈仁,刘某热心的将中间人胡某介绍给了吴慈仁,此时的吴慈仁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就这样,吴慈仁跟着胡某来到了位于南京市长江路的第三家小贷公司(以下称C公司),这家公司专业做房产抵押。“借给你10万块钱没有问题,但你必须要做房产抵押。”C公司负责人刘某接待了他们。第二天,刘某和胡某陪着吴慈仁去房产局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
抵押手续办完后,刘某给了吴慈仁20万并通过反复存取,使吴慈仁的银行卡流水达到了100万。“你的银行卡流水已经是100万了,根据规定你要给我们打100万的欠条,不过你放心,到时候你还款时,我们只收你20万。”在刘某的连哄带骗下,吴慈仁还真的给他打了一张100万的欠条。
带着20万房屋抵押得来的钱,吴慈仁到B公司还款,当然此时已经是逾期了,吴慈仁不但要归还借走的3万外,还要承担违约金10万元,就这样,B公司轻松拿走了13万。在付清B公司债务后。A公司负责人陈某接到B公司负责人季某电话后赶了过来,以当时介绍吴慈仁到B公司借款为由,又拿走了1万元手续费,随后,中间人胡某也索要了3万元介绍费。20万去掉两家小贷公司及中间人的各种费用后,吴慈仁只剩下3万元了,但这3万元最后又被C公司收了回去。用自己房子抵押贷款获得的20万,只在吴慈仁银行卡里呆了一会就全没了。
有人上门让他搬家,他才知道自己房子已经被卖了
又到了归还C公司借款的日期了,虽然之前只借走了20万,但刘某此时翻脸不认账,表示吴慈仁打了100万的欠条,况且银行流水记录也显示他们给了吴慈仁100万,要求吴慈仁必须要还100万才能了解此事。“如果你不还钱,我们就到法院告你,你有欠条、银行流水就形成了证据链,你输定了。”
面对刘某的翻脸,吴慈仁表示自己真的实在没钱偿还了。“这样,我们去做个公证,你把房子所有权放到我的头上,你放心,我们不会要你房子的,主要是担心你把房子卖了跑了。”刘某给吴慈仁出了这个主意。到了公证处后,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吴慈仁做了这个公证后,刘某就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了,并告诉他其他一些很严重的后果,包括解压、过户、买卖等都不要通过吴慈仁了。听到这些话,吴慈仁坚决不答应办理房屋公证了,和前两次另外两家小贷公司一样,刘某将吴慈仁暴打一顿后,吴慈仁再次屈服办理了房屋公证手续。
房屋公证手续办完后,刘某打起了房屋的主意,毕竟他之前实际支付给了吴慈仁17万元,如果不能将房子出手,那他就损失17万了。很快,刘某将吴慈仁剩余的近20万房贷还清后,去银行做了解压手续。最终以160万的价格,将吴慈仁的房子卖了出去。发现自己房子被卖了,惊慌之下的吴慈仁才想起去派出所报案。
“他房子被卖后一直蒙在鼓里,直到买家到他家敲门,让他搬家。他才知道房子被卖了。”玄武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办案民警方若愚告诉记者,刘某将吴慈仁房子卖了之后,买房人需要将房款打到房主吴慈仁银行卡上,而吴慈仁也确实收到了这笔房款,但他当时被刘某忽悠了。“在打钱之前刘某告诉他,他们公司有一笔钱需要从他银行卡上转一下,请吴慈仁配合他一下。在收到160万房款后,吴慈仁将钱取出来给了刘某。”
玄武警方当即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随即立案侦查,通过一系列取证工作,将这3个小贷公司的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目前,公安机关已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一年打掉4个团伙 总结三种典型手段
“‘套路贷’危害性极大,很多受害人家破人亡,毕生积蓄被‘套’一空。今年以来,分局已成功打掉4个‘套路贷’团伙。”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万小波告诉记者,由于“套路贷”犯罪的形式较为复杂,并不能用简单的一到两个罪名加以概括和定义。所以在打击“套路贷”之前,他们首先对办案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只要发现“套路贷”线索,就成立专案组深挖到底,固定证据。
万小波介绍说,在办案中,他们发现“套路贷”案件有几种典型的犯罪手段:一是虚增债务,所谓虚增债务是指哄骗受害人签订远超实际债务金额的虚高借条,在到期之后,嫌疑人以借条金额向受害人索要欠款,致使受害人借款数千元,却要还款数万元。如受害人提出异议,则会被恐吓、殴打、拘禁,被逼按照借条金额还款。二是索要房产,在受害人被反复“榨取”后,价值所剩无几,嫌疑人便会将目标转向受害人的不动产,在逼迫受害人就范之后便通过一系列操作,变卖受害人房产。三是催收债务,在受害人已经被“套牢”后,嫌疑人则使用暴力或者“软暴力”,迫使哄骗受害人还“最后一笔”款,此时受害人进退维艰,只能自己背上巨额债务不断按照嫌疑人的指示东拼西凑还“债”。
“‘套路贷’犯罪不同于一般的侵财犯罪,受害人无法及时认识到自己落入了嫌疑人精心布置的圈套之中。最后损失惨重。”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局长钱胜春介绍说,“套路贷”嫌疑人在犯罪实施之初,常以“行业规则”、“保障自身债权”、“督促受害人还款”为由,要求受害人打“高倍条”。受害人被蒙蔽后会盲目签订畸形的借款协议,毫无意识的陷入“圈套”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越陷越深。当受害人面对堆积如山的债务无力偿还时,原借款公司成员就会将受害人介绍到新的“小贷”公司,进一步榨取受害人的财产。因此,“套路贷”犯罪就是在一段比较长的周期里,“蚕食”与“仇侵吞”相结合的犯罪:先以看似合理的利息作为诱饵,吸引受害人借款,之后人为制造受害人“违约”来不断提高债务额,直至将受害人的身家财产全部“吞下”。
记者 胡兰兰 通讯员 周林 金梦辰